放射源根据潜在危害程度分为五类,从极高危险(Ⅰ类)到极低危险(Ⅴ类)。
具体分类如下:
- Ⅰ类放射源(极高危险源):无防护情况下接触几分钟至1小时可致人死亡。这类源如钴-60等,常用于工业探伤或医疗设备。
- Ⅱ类放射源(高危险源):接触几小时至几天可能致命,例如某些工业用密封源。
- Ⅲ类放射源(危险源):接触几小时可造成永久损伤,长时间接触也可能致死。
- Ⅳ类放射源(低危险源):基本无永久损伤,但长时间接触可能导致可恢复性损伤。
- Ⅴ类放射源(极低危险源):几乎不会造成损伤,如部分医疗或科研用源。
分类依据:
我国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标准,以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为基准。该分类体系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公告明确,沿用至今。
实际应用中的风险:
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失控放射源多为Ⅳ类或Ⅴ类,危害相对较低。但无论哪类源,发现后都应立即远离并报告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