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及时发布业界相关动态、活动通知和重要公告,随时查看,获取最新信息

进境修理物品保证金转税操作

进境修理物品因某种原因不再复出口时需在维修期限内完成照章征税的改单。改单先要向申报海关了解需要准备的资料,一般包括原进口申报时提交的整套单证,进口报关单,情况说明,修撤申请表,原海关保证金专用收据等。除了之前提到的先缴税再退保证金,也可以操作保证金转税。

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 报关申报 → 报关单修撤 → 修撤申请:

调取原1300进境修理已审结报关单;

修改"征免"栏:由"保证金"改为"照章征税";

备注栏加注不再复出口原因;

上传申请表,情况说明等扫描件。

海关审核后,进入单一窗口 「税款担保 → 保证金转税申请」,勾选对应保证金记录→点击"保证金转税申请",打开保证金转税申请界面

填写保证金转税申请信息,红色*号字段为必填项,除以下特别说明的字段外,手工录入。填写完毕,可以点击“暂存”按钮,将当前录入的数据进行 保存,可以对暂存状态的数据,进行修改、删除、申请操作。填写完毕,也 可以点击“申请”按钮,单一窗口将保证金转税申请数据发往海关。

在保证金转税申请新增界面暂存或提交备案申请后,可以在【保证金转税申请查询】界面的申请状态操作栏,点击“查看明细”按钮,新页签打开转税申请明细表。

对于状态为“待确认”的保证金转税申请,可以点击操作栏“待确认” 按钮,系统弹出保证金转税确认弹窗,如下图。

注意:

1、报关单的收发货人、消费使用单位及申报单位,均可办理保证金转税申请。

2、若保证金关联的上述三个企业单位不一致,仅转税申请提交人可编辑、删除当前暂存的保证金转税申请记录,其余两个单位仅可查看。

3、可能操作卡没有权限点击待确认,换法人卡登录点击待确认。

导航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