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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行保函用于汇总征税需要知道的

1. 保函备案的必要性

企业使用银行保函作为汇总征税的总担保,必须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以便海关系统记录担保信息并生成担保备案编号,用于后续通关流程。

2. 备案地点:企业注册地直属海关关税处

  • 备案主体:企业应向其注册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即属地海关)提交保函进行备案。
  • 备案方式
    • 如果银行已与海关系统联网,保函电子数据会自动传输至海关,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 如果银行未联网,企业需持保函纸质正本到注册地直属海关关税处办理纸质备案。
  • 备案后效力:备案成功后,海关系统会生成总担保备案编号,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查询状态。

3. 保函使用范围:全国通用,无需在使用地重复备案

  • 一地备案、全国通用原则:企业在注册地海关备案后,该保函即可在保函受益人列明的所有直属海关(包括注册地海关和其他拟开展汇总征税业务的海关)使用,无需在保函使用地海关另行备案。
  • 受益人要求:保函受益人必须包括企业注册地直属海关以及其他拟开展汇总征税业务的直属海关,以确保全国通用性。
  • 通关操作:企业在报关时选择汇总征税模式,并录入已备案的总担保编号,即可在多个口岸海关使用同一保函。

4. 改革后的简化流程

2021年海关税款担保改革后,企业只需在注册地直属海关关税处办理一次担保文书备案,即可用于汇总征税、纳税期限担保等多种业务,进一步简化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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