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允许进口的菜籽粕出口国名单有: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阿联酋、日本、埃塞俄比亚、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俄罗斯(粕/饼)、乌克兰(粕/饼)、白俄罗斯、乌拉圭。
海关对植物源性饲料进口企业实施备案管理。进口企业应当在首次报关前或者报关时向所在地海关备案。
进口饲料企业通过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平台向海关提出进口饲料企业备案申请。海关受理申请后,根据《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准予备案或不准予备案的决定。
二、菜籽粕进口操作环节
1)进口菜籽粕之前,应办理检疫审批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进口菜籽粕时需提供如下单证:
1.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
2.原产地证书、贸易合同、信用证、提单、发票等;
3.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需检疫审批的产品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转基因产品提供)等相关批准文件;
4.按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证单。
菜籽油进口申报编码及税率问题
23064100—低芥子酸油菜子油渣饼及固体残渣/不论是否碾磨或制成团粒
暂定关税0%,增值税0%
23064900—其他油菜子油渣饼及固体残渣/不论是否碾磨或制成团粒
暂定关税0%,增值税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