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结论:目前赛加羚羊角无法合法进口
根据我国现行监管政策,赛加羚羊角(Saiga tatarica)无论是作为药用还是非食用用途,均未获得海关检疫准入,因此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进口。
关键原因分析
未列入海关检疫准入名单
我国对进口中药材实行检疫准入制度,需海关总署与输出国签订议定书并公布允许进口的国家及产品名单。 目前赛加羚羊角未被列入任何国家的准入清单,因此无法办理正规进口手续。
动物源性药材进口限制严格
可合法进口的动物源性药材仅限鹿茸、蛤蚧、地龙、乌梢蛇等少数品种,且仅来自澳大利亚、缅甸、泰国、新西兰等特定国家。 赛加羚羊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且被列入CITES附录Ⅱ,国际贸易管制严格。
非药用用途同样受限
若以工艺品或收藏品名义进口,需符合非食用动物产品监管要求(如热加工处理、境外企业注册等)。 目前无国家获批向中国出口赛加羚羊角制品(如骨、角类工艺品)。
二、常见疑问解答
1. 为什么《非首次进口药材目录》包含羚羊角,但仍无法进口?
- 目录仅豁免《首次进口药材批件》
,但仍需满足海关检疫准入要求。 目前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主要来源国未获准入,因此即使有CITES证书和濒危证,仍无法通关。
2. 国内企业如何合法使用赛加羚羊角?
- 依赖库存或特许审批
: 部分药企(如河南辅仁堂)经省级林业局批准,可使用国内库存赛加羚羊角生产特定中成药(如小儿清热宁颗粒)。 但新进口渠道仍未开放,企业需严格遵循标识管理(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
3. 未来是否有开放可能?
- 需中俄/中哈推动双边协议
:若输出国能证明可持续来源并符合我国检疫标准,未来或可纳入准入名单。 - 人工繁育或成突破口
:类似麝香、熊胆粉,若实现商业化养殖,可能缓解资源短缺问题。
三、风险提示
- 非法进口将面临严厉处罚
走私赛加羚羊角可能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海关法》,最高可处货值10倍罚款或刑事责任。
- 警惕“海关拍卖”等灰色渠道
部分商家宣称通过“海关罚没物资”获取合法来源,但正规拍卖极少涉及濒危物种,需核实文件真伪。
四、总结
目前赛加羚羊角无法进口(无论药用或非食用)。
合法使用途径:仅限国内库存+林业局特许审批。
风险规避建议:
药企可探索人工替代品(如山羊角、水牛角)。 收藏者需选择合法来源的鹿角、牛角等替代品。
(政策动态请持续关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