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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用赛加羚羊角能否进口?政策解析与合规指南

一、核心结论:目前赛加羚羊角无法合法进口

根据我国现行监管政策,赛加羚羊角(Saiga tatarica)无论是作为药用还是非食用用途,均未获得海关检疫准入,因此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进口。

 

关键原因分析

  1. 未列入海关检疫准入名单  

    • 我国对进口中药材实行检疫准入制度,需海关总署与输出国签订议定书并公布允许进口的国家及产品名单。
    • 目前赛加羚羊角未被列入任何国家的准入清单,因此无法办理正规进口手续。
  2. 动物源性药材进口限制严格  

    • 可合法进口的动物源性药材仅限鹿茸、蛤蚧、地龙、乌梢蛇等少数品种,且仅来自澳大利亚、缅甸、泰国、新西兰等特定国家。
    • 赛加羚羊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且被列入CITES附录Ⅱ,国际贸易管制严格。
  3. 非药用用途同样受限  

    • 若以工艺品或收藏品名义进口,需符合非食用动物产品监管要求(如热加工处理、境外企业注册等)。
    • 目前无国家获批向中国出口赛加羚羊角制品(如骨、角类工艺品)。

二、常见疑问解答

 

1. 为什么《非首次进口药材目录》包含羚羊角,但仍无法进口?

  • 目录仅豁免《首次进口药材批件》
    ,但仍需满足海关检疫准入要求。
  • 目前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主要来源国未获准入,因此即使有CITES证书和濒危证,仍无法通关。

2. 国内企业如何合法使用赛加羚羊角?

  • 依赖库存或特许审批
    • 部分药企(如河南辅仁堂)经省级林业局批准,可使用国内库存赛加羚羊角生产特定中成药(如小儿清热宁颗粒)。
    • 新进口渠道仍未开放,企业需严格遵循标识管理(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

3. 未来是否有开放可能?

  • 需中俄/中哈推动双边协议
    :若输出国能证明可持续来源并符合我国检疫标准,未来或可纳入准入名单。
  • 人工繁育或成突破口
    :类似麝香、熊胆粉,若实现商业化养殖,可能缓解资源短缺问题。

三、风险提示

  1. 非法进口将面临严厉处罚
      
    • 走私赛加羚羊角可能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海关法》,最高可处货值10倍罚款或刑事责任
  2. 警惕“海关拍卖”等灰色渠道
      
    • 部分商家宣称通过“海关罚没物资”获取合法来源,但正规拍卖极少涉及濒危物种,需核实文件真伪。

四、总结

目前赛加羚羊角无法进口(无论药用或非食用)。
合法使用途径:仅限国内库存+林业局特许审批。
风险规避建议

  • 药企可探索人工替代品(如山羊角、水牛角)。
  • 收藏者需选择合法来源的鹿角、牛角等替代品

(政策动态请持续关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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